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6日讯 深圳新星(603978.SH)昨晚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签署《股权转让协议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。
深圳新星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陈学敏(以下简称“转让方”)拟将其持有的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岩代投资”)100%股权转让予深圳嘉泰智远科技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嘉泰智远”或“受让方”)(以下简称“本次交易”“本次权益变动”)。转让价款合计55,713万元。
配资炒股本次权益变动后,嘉泰智远将持有岩代投资100%股权,从而控制上市公司25,262,280股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的11.97%。嘉泰智远通过岩代投资持有27.21%辉科轻金属股权,从而持有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.97%的权益,嘉泰智远通过岩代投资和枝江辉科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3.93%股份。

受让方嘉泰智远成立于2026年2月4日,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嘉树控股有限公司。受让方实际控制人为钟志辉,钟志辉,男,1972年出生,中国国籍,硕士研究生学历,无境外永久居留权。1994年至1999年,任外管局深圳外汇中心外汇交易员;2000年至2003年,任VisionCapitalChina副总、投资总监;2003年至2005年,任深圳市和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/副总经理;2005年至2010年,任深圳市绿景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;2011年至2025年,任亚商资本管理合伙人,2015年至今,任前海亚商粤科投资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董事长。2026年1月至今,任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五洋自控,300420.SZ)董事长。
本次权益变动后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陈学敏直接持有公司17.46%股份,通过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辉科轻金属”)间接持有公司1.72%股份,陈学敏合计持有公司19.18%股份。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
元股证券:ygzq.hk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嘉泰智远承诺,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,岩代投资在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。
2022年至2025年,深圳新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-0.48亿元、-1.41亿元、-2.91亿元、-0.79亿元。



深圳新星于2017年8月7日在上交所上市,发行价格为29.93元/股。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(现国泰海通),保荐代表人为王行健、龚思琪。
深圳新星上市时披露的公告书显示,公司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,募集资金总额为5.99亿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.52亿元,分别用于铝钛硼(碳)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、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、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。
深圳新星的发行费用总计4701.89万元。其中,承销及保荐费3890.90万元,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的审计及验资费用268.87万元,支付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用141.51万元。
深圳新星2020年9月9日发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“证监许可〔2020〕1441号”文核准,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.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100元,发行总额59,500万元。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,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(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)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,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9,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。保荐机构(主承销商)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现国泰海通)。
深圳新星上市以来2次募资合计11.94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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